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及測爆儀維護和檢定
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測爆儀和有毒氣體探測器在使用過程中,會出現誤報警、無報警或報警響應時間過長等故障,日常管理和維護不足會帶來更大的安全隱患。
必須確保現場在線檢測和便攜式檢測儀器配置到位,并結合崗位風險因素和緊急逃生對員工進行培訓。生產現場控制室要有探測儀分布圖,和現場報告與控制室要通過聲音、閃光等形式提醒人員注意。
1)維護:由經過培訓的人員負責日常檢查和維護,建立分類賬,并定期檢查和記錄。賬目應包括名稱、測量介質、報警值、品牌、型號、生產日期、驗證周期、設備序列號、現場布局、中控接線圖、負責人等。
建立管理體系,定期維護和校準的時間,執行維護和校準的責任人,維護和校準的內容,如何維護和校準,以及在哪里維護和校準。
建議定期檢查指示器和報警系統是否正常,每月檢查一次零點,每三個月校準一次量程。目視檢查包括探測器的連接部件、活動部件、顯示部件、控制旋鈕、故障燈、防爆密封件和緊固件,探測器部件是否堵塞,探測器雨蓋是否完好。
很多企業的便攜式檢測報警器的配置可能已經超過了固定式檢測報警器,但其管理和維護遠不如固定式檢測報警器,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很多漏洞。管理通常是使用人的責任,不能保證指定的儀器充放電時間和校準周期,完好率相對較低,使用人很難發現顯示數據的偏差,風險較高。特別是當用于“動火作業”和“受限空間作業”的動態監測時,便攜式報警器的失效會帶來更大的安全隱患。
2)標定與檢定:參考標準《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JJG693-2011)。可燃氣報警儀用50%LEL的甲烷或者丙烷標定,報警值低報不超過25%LEL,高報不超過50%LEL。有毒氣體因不同的探測器而異。常規有毒氣體一般有相應的標準氣體,如NH3、H2S、CO等。在儀器有效期前應提前進行檢定/校準,在檢驗期間應通知相關部門現場卻失的探測儀器,并啟動相應的計劃。
由于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及測爆儀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中對其定期的檢定及維護是很重要的,平時沒有維護和檢定好直接影響其測量的數值高低,從而造成沒有必要的損失。